2022年03月25日08:39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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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系列谈之九:坚持统一战线】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坚持统一战线”是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强调统一战线是党克敌制胜和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阐明了百年来党领导开展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和主要经验,指明了新时代党坚持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和奋斗方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持发扬统一战线的历史主动,发挥统一战线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制度优势并施展其治理效能,彰显统一战线主张守正创新的价值理念。
新时代坚持发扬统一战线的历史主动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党相继建立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凝聚了广泛力量。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党坚持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道路,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开创、坚持、捍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限度地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全面准确、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党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发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统战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的新阶段。新时代统一战线与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紧密相连,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世界治理体系变革息息相关,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统一战线因党而生、伴党而行。我们要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坚持发扬统一战线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历史主动,不断深化对坚持统一战线的规律性认识,夯实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地位。
新时代坚持发挥统一战线的制度优势
坚持党对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泛政治联盟,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最鲜明的特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有助于增强党在统一战线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进一步强化党在同心圆中居于圆心的地位作用、巩固统一战线“众星捧月”的良好局面。《决议》提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这对于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具有决定性意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有机结合,使得统一战线凝聚起全体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保证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宗教工作、涉藏涉疆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港澳台统战工作、海外统战工作及侨务工作等,党的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更加成熟定型。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我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可以有效避免出现党派纷争、利益集团偏私等现象,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落实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协商民主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要素,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人民政协通过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将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共识。如今,人民政协正在发展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肩负起实现大团结大联合的政治责任。
踏上新征程,我们要把坚持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有机统一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显著制度优势。
新时代坚持施展统一战线的治理效能
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重大风险。当前,我们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治理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与统一战线之政党制度、民族宗教、阶层关系、港澳台及华侨等方面事务紧密关联。一方面,统一战线成员内部的社会结构、利益需求、价值观念更加复杂多元。另一方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把统一战线领域作为向我国输入风险的“前哨地”和“突破口”,插手干涉我国西藏、新疆、香港等事务,肆意炒作所谓民族、宗教、人权等议题,持续攻击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妄图搅乱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这就要求新时代统战工作“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培育和构建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和互动的统一战线治理格局。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不同的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公众事务和社会管理,与统一战线之更加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工作领域、更加多元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对象相互契合。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职能,在凝聚共识、优化决策、协调关系、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过广泛覆盖的统战组织,能够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发挥人才荟萃的智力优势、联系广泛的资源优势和协调关系的沟通优势。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对象拓展到十二个方面,在党的领导下成为同心同向的整体,最大限度避免了内耗,显著提升了国家治理效能。
规范和增强运用政策和法治衔接配合的统一战线治理能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提高统战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必然要求。在完善统一战线制度体系、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战工作。比如,在民族工作中提出“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宗教工作中提出“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在港澳台工作中提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发挥法治在统战领域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夯实统一战线制度根基,提高统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我们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确保统一战线及其广大成员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新时代坚持彰显统一战线的价值理念
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要取得自身解放,首先必须实现自身的团结与统一,同时还要争取和团结最广泛的同盟军。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始终把统一战线摆在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具有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
充实统一战线的思想内涵,彰显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标识、记忆和载体,而和平、和睦、和谐是中华民族一直追求和传承的理念。统一战线作为不同阶级阶层的联盟,旨在建立真正的共同体,本身就内含了和谐、合作、融合、联合的实践途径与价值追求。党的统一战线思想不仅为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提供了有益启迪,而且为团结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精神支持和文化滋养。
拓展统一战线的国际视野,蕴含着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契合。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坚持统一战线在巩固国家认同层面作出顶层设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以及秦汉以来的大一统格局,为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提供了关键的历史文化依托,使各民族成员能够认同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另一方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契合,人类命运共同体以“一带一路”建设作为主要依托,通过合作共赢的方式,使世界各国共享福利,使世界各国人民自由而全面发展。
“坚持统一战线”是从我们党的百年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是党把马克思主义统战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宝贵经验和精神财富,必须倍加珍惜,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矢志不渝地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