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 .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学风严谨,事业心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 .在本门学科专业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社会实践知识。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发展动向,具备独立从事本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教学或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 .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并能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和撰写论文摘要。
4 .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本硕连读生实行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分段培养,标准学制六年,第一至第四学年由教务处负责管理,第五至第六学年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在校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 8 年,因故 超过标准学制者,学校不再发给导师业务费,研究生不再享受助学金及各种补贴。
本硕连读生在本科阶段第七学期通过本硕连读生资格审核与认定后,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同时确定导师,由导师根据本培养规定及相应的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本硕连读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培养计划,并提交学科、学院审查,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本硕连读生可于本科阶段第八学期开始研究生课程的学习,本科阶段最多可修 10 学分研究生课程,同时,可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硕士研究生阶段规定的部分培养任务 (如参与必要科研项目)。
在硕士阶段第二学期对本硕连读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中期筛
选,具体办法见《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及筛选办法》。成绩优异、具有博士培养前途的学生,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可以提前推荐报考博士研究生;成绩合格者,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成绩不合格者,终止其学习,作肄业处理。
三、培养环节与学分要求
本硕连读生的课程设置、实践环节及学分要求按照其所对应类型的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执行,具体课程设置按照所在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
四、学位论文工作
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生的重要环节,论文工作目的是使硕士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1 .本硕连读生在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阅读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对社会进行调查研
究,最迟在第二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提出论文选题报告和论文工作计划,经导师同意,学科和学院审定后开始转入论文工作阶段。
2 .学位论文选题应围绕本研究方向选取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或者具有理论意义的课题。
3 .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见《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4 .硕士学位论文应体现出硕士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
力,对所研究方向的现状及最新成就比较熟练,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新的见解和新的内容,论文学术水平要求见《西安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西安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西安科技大学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组织硕士论文评审和答辩。答辩后,
由答辩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建议,最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五、其他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未涉及内容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由研究生院、教务处负责解释。